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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病免疫推荐方案(试行)
 
 

一、总体要求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猪病发生与流行,保障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畜产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国家对口蹄疫实行强制免疫,对猪瘟实行全面免疫,免疫密度达到100%。各地结合当地饲养特点和疫病流行情况,对其它猪病实行免疫。同时应及时开展免疫效果监测,并根据免疫抗体消长情况调整免疫程序,以确保免疫质量。

各地依据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可制定相应的免疫方案。

二、免疫病种

本方案包括的免疫病种为: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伪狂犬病、猪流行性乙型脑炎、猪细小病毒病、猪传染性胃肠炎、猪流行性腹泻、猪肺疫、猪丹毒、猪链球菌病、猪大肠杆菌病、仔猪副伤寒、猪喘气病、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和猪传染性胸膜肺炎等。

三、推荐的免疫程序

(一)商品猪

免疫时间 使 用 疫 苗
1日龄 猪瘟弱毒疫苗[注1]
7日龄 猪喘气病灭活疫苗[注2]
20日龄 猪瘟弱毒疫苗
21日龄 猪喘气病灭活疫苗[注2]
23-25日龄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
猪传染性胸膜肺炎灭活疫苗[注2]
链球菌Ⅱ型灭活疫苗[注2]
28-35日龄 口蹄疫灭活疫苗
猪丹毒疫苗、猪肺疫疫苗或猪丹毒-猪肺疫二联苗[注2]
仔猪副伤寒弱毒疫苗[注2]
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灭活疫苗[注2]
55日龄 猪伪狂犬基因缺失弱毒疫苗
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灭活疫苗[注2]
60日龄 口蹄疫灭活疫苗
猪瘟弱毒疫苗
70日龄 猪丹毒疫苗、猪肺疫疫苗或猪丹毒-猪肺疫二联苗[注2]
备注:1.猪瘟弱毒疫苗建议使用脾淋疫苗。2.[注1]:在母猪带毒严重,垂直感染引发哺乳仔猪猪瘟的猪场实施。3.[注2]:根据本地疫病流行情况可选择进行免疫。

(二)种母猪

免疫时间 使 用 疫 苗
每隔4-6个月 口蹄疫灭活疫苗
初产母猪配种前 猪瘟弱毒疫苗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
猪细小病毒灭活疫苗
猪伪狂犬基因缺失弱毒疫苗
经产母猪配种前 猪瘟弱毒疫苗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
产前4-6周 猪伪狂犬基因缺失弱毒疫苗
大肠杆菌双价基因工程苗[注2]
猪传染性胃肠炎、流行性腹泻二联苗[注2]
备注:1.种猪70日龄前免疫程序同商品猪。2.乙型脑炎流行或受威胁地区,每年3-5月份(蚊虫出现前1-2月),使用乙型脑炎疫苗间隔一个月免疫两次。3.猪瘟弱毒疫苗建议使用脾淋疫苗。4.[注2]:根据本地疫病流行情况可选择进行免疫。

(三)种公猪

免疫时间 使 用 疫 苗
每隔4-6个月 口蹄疫灭活疫苗
每隔6个月 猪瘟弱毒疫苗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
猪伪狂犬基因缺失弱毒疫苗
备注:1.种猪70日龄前免疫程序同商品猪。2.乙型脑炎流行或受威胁地区,每年3-5月份(蚊虫出现前1-2月),使用乙型脑炎疫苗间隔一个月免疫两次。3.猪瘟弱毒疫苗建议使用脾淋疫苗。

四、技术要求

(一)必须使用经国家批准生产或已注册的疫苗,并做好疫苗管理,按照疫苗保存条件进行贮存和运输。

(二)免疫接种时应按照疫苗产品说明书要求规范操作,并对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免疫过程中要做好各项消毒,同时要做到“一猪一针头”,防止交叉感染。

(四)经免疫监测,免疫抗体合格率达不到规定要求时,尽快实施一次加强免疫。

(五)当发生动物疫情时,应对受威胁的猪进行紧急免疫。

(六)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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