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广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市政府依据《动物防疫法》设立的负责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行政执法事业单位。单位内设办公室、防疫科、检疫一科、检疫二科、监督检查科、物资贮备科、饲料科、综合信息科和中心实验室九个科室,共有编制133人。现有专业技术人员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10人,本科学历44人,高级兽医师6人、兽医师12人。 依据《动物防疫法》授权和市农业局委托,所的主要职能包括:①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②对动物和动物产品实施检疫,负责有关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发放和管理;负责畜禽标识和免疫档案和动物诊疗、执业兽医的监督管理;承担动物产品安全的监督管理。③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督管理。④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拟订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负责动物疫病防控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科普宣传;承担动物产品安全相关技术检测工作。⑤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行政执法工作;受市农业局的委托,承担兽药监督执法;审核动物卫生防疫条件并按规定发放《动物卫生防疫合格证》。⑥负责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理工作所需防疫物资的贮备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承担国家规定的强制免疫疫苗的采购、调拨任务。 目前,实验室面积1049m2,配备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高效液相色谱仪、酶标仪、荧光显微镜、PCR仪、荧光定量PCR仪以及冰冻切片机、生物安全柜等仪器设备,开展动物疫病的诊断、细菌和病毒的分离鉴定(国家有特殊规定的病种除外)、病原的分子生物学检测、血清学抗体监测、寄生虫的鉴定、病理学诊断等技术工作,具备对重大动物疫病的诊断、监测、检测能力;具备对动物及其产品质量安全中涉及违禁化合物、药物残留的按国家及国际标准检测能力,为广州市动物疫病的防控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保障。